“为什么猫猫就一定属于你啊?”“你没安定下来怎么养?”何冰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和前男友争论宠物猫的归属问题。
在她心中,倾注爱意养了两年的那只猫不仅仅是宠物,更像自己的“小孩”。但最终,她妥协了,把双方都心爱的猫咪,留给有稳定住所的前任。
在社交平台上,“毛孩子”之争不是个例,不少境遇相似的“铲屎官”们纷纷发文询问——如何和前任争夺宠物抚养权?诉讼离婚时,怎么让法院把宠物判给我?
今年9月中旬,“夫妻离婚为争宠物抚养权要闹到法庭”的词条登上热搜。据媒体报道,上海市一对90后离婚夫妇争夺宠物狗的归属,女方称小狗是她出钱买的,理应属于自己,男方则认为自己在养小狗过程中付出许多心力,表示愿意向女方支付15万元,带走小狗。未能谈妥的双方协议离婚失败,决定去法院诉讼离婚。
“宠物在法律上的属性是一项财产,其归属所产生的权利根本上是所有权,而非所谓的抚养权,但它们是有生命的财产,且是和人类有情感联系的特殊财产。”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彦表示,裁量此类纠纷,难点体现在:一是情感利益问题,当两位主人和宠物之间产生了不相上下的情感联系,无论判给哪方,都很为难;二是如何用低成本、高效率的方法基本准确地确定宠物价值,也是现存的难题。
是宠物,更是“家人”
在网络上,“宠物抚养权”已成为一个讨论话题,与之相关的贴文既包含了“铲屎官”们的求助和经验分享,也有新闻报道和法律解析。在这些陷入纠纷的养宠人心中,宠物是家人,是割舍不掉的情感纽带。
何冰和前男友都是丁克主义者,宠物猫对他们而言就像一个小孩子,吃的用的都是二人能力范围内能给出的最好东西。即便是去香港旅游,他们也会想着给猫咪选购进口猫粮。
猫也给足了何冰情感上的回馈,刚被带回新家那天,它从躲闪到主动接触,慢慢地,它愈发黏着何冰,会跟着去睡觉,会喵喵叫提醒主人该铲猫砂了,当听见拆零食口袋的声响,也会飞奔过来……
猫跟着有房的前男友一起生活,每当何冰要回自己的出租屋时,猫咪似乎能感知到这是一场不同于出门拿快递的“久别”,会迈出家门,目送她下楼。
后来,何冰因工作变动,回老家上班。准备出发去机场时,猫咪一直趴在她腿上,何冰走到哪,它就跟到哪,圆滚滚的眼睛里流露出不舍,何冰哭得稀里哗啦。
看着猫一点点长大,何冰充满了成就感和责任感。她说,养宠物能让主人确定它属于自己,主人可以完全放松且信任宠物的不离不弃。她曾开玩笑地和前男友说,如果以后分手了,她会把猫带走。
邓丹丹曾经帮前任的父亲养过一只黑色泰迪丁丁,她和母亲一起悉心照料着这只几经辗转的独耳小狗。今年5月底,她和前任分手,对方让她还狗,并表示把狗的花销转给她。但刚把丁丁抱到门口,心生不舍的邓丹丹就哭了起来,她又把狗抱回房间。
丁丁就侧躺在她身边,静静看着她流眼泪,时不时轻轻扒拉两下,“它太乖了,我感觉它懂我为什么哭,懂我的悲伤。”
有许多像何冰、邓丹丹这样的养宠人,强调自己对宠物付出的心血和爱,也难以放弃从宠物那里获得的情绪价值和暖心陪伴。
“我不可能放弃我的‘娃’。”一位前任支付购宠费,自己承担更多照料费用的养宠人在社交平台说,她如果拿不到宠物抚养权,会把前任告上法院。更有甚者言,要去前任家“偷”走宠物。
事实上,为了争夺“毛孩子”,“铲屎官”们的确采取了不同行动,有的暗中转移宠物,有的请律师出面谈话,还有的不惜对簿公堂。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在2021年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仅对婚后共同饲养的宠物犬归属争执不下,都想成为该宠物的饲养人。
2022年,一则“夫妻离婚诉讼不争车房只争宠物狗”的消息引发关注,据紫牛新闻报道,徐某和李某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为争夺宠物柯基犬激烈辩论。徐某表示柯基犬是她买回家的,吃喝拉撒也主要由她照料,自己早已将柯基犬当成家人;李某则称,自己经常会带柯基犬出门遛弯,同样视其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彦曾经接手过多起涉及宠物归属纠纷的案件,在他看来,当两位主人和宠物之间产生了不相上下的情感联系,无论判给哪方,都很为难。
是宠物,也是财产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对“宠物抚养权”并无明确规定。李彦说,宠物在法律上的属性是一项财产,其归属所产生的权利根本上是所有权,而非抚养权。
李彦表示,分割宠物的前提是该宠物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宠物由夫妻既有共同财产购得时,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均视作二人共有。反之,如宠物为登记结婚前由某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不在分割范围内。
林希和前任没有在宠物之争上达成一致,她坚决地带走了宠物。
四年前,林希养着一只银渐层,她彼时的男友养了一只布偶猫,二人恋爱并开始共同生活。同居后,她掏了800块钱,带着自己的银渐层去猫舍配种,并将生下的六只小银渐层分别送养,只留下一只小猫,和前任共同照料。这期间,三只猫的各项花销加起来上万元,绝大多数由林希支付。
谈分手的时候,前任提出,要带走一大一小两只银渐层,不要自己的布偶猫。林希说,前任追求自己时,表现得和大银渐层非常亲切,在照顾过程中有了感情,小银渐层品相性格俱佳,也赢得了前任的喜爱。那只由他自己带进新家的布偶猫,性格软弱,很少与主人互动。
林希不同意前任的要求。双方就猫咪的归属问题谈了两三次,前任觉得林希自私,不给猫选择权,林希则认为前任无理。正式分居前的某天凌晨5点,因害怕前任“偷猫”,林希悄悄将三只猫暂且转移到了办公室。
此后的两个多月,前任多次联系林希,仍然表示要带走银渐层,不堪其扰的林希咨询了律师,律师称,即便打官司,根据付出占比,林希基本能够胜诉。
专职律师孟德恺曾代理过类似案件,他表示,在法律上,动物后代属于孳息范围,宠物生下的小宠物叫“自然孳息”,是基于物体的自然属性而产生的附带收益,原则上归原物主所有,即小宠物的所有权归属和分割考量因素与大宠物一致。也就是说,大银渐层由林希在恋爱前独自购买,属于其个人财产,她具备大小两只银渐层的所有权,前任无权要求分割。
邓丹丹不是宠物狗丁丁的第一任主人。今年春天,邓丹丹前男友的父亲因病住院,丁丁被送到她家,“一开始,他只是托我暂养丁丁,最后他说把狗给我了。”
7月份,前男友上门了,理由是父亲再次住院,想看看狗。在母亲的劝说下,她最终还是同意前男友抱走丁丁。
邓丹丹把丁丁视为“妹妹”,失去家庭成员,一度让她感觉非常受伤,但她又认为,狗是从前任父亲处领回家的,并不真正属于自己,没理由再要回来。
孟德恺解释,“领养”在法律层面上是一种确立人身关系的法律行为,而因为宠物不具有人格属性,所谓的领养宠物实际是将宠物作为一种物(动产),经赠与从而无偿获得宠物的所有权。当动产进行了交付,所有权也就完成相应的转移。
李彦提醒,“宠物如果是领养得来,要注意保留前主人转让的相应证据,比如立下字据或有现场录音录像,否则产生纠纷时双方各执一词,但都不足以采信。”
李彦还提及,比起夫妻,情侣间不存在法定共同财产,“基本原则是,谁买的就是谁的,或者说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但若宠物是情侣在同居期间购入,或是一方赠送给另一方的礼物,此时,所有权就不见得属于购买者,而是要看进一步的证据,例如双方有没有共同出资、有没有购买合意及饲养合意等。
另有一种情况是宠物经捡拾而来。
网友“小汤圆”曾在户外捡到只一个月大的流浪小猫,她把猫抱回由男友出钱租住的房子,打疫苗、治猫瘟、日常洗护及喂养全都亲力亲为。在猫五个月大的时候,小汤圆回了趟家,这期间她和男友吵架闹过分手,男友表示,猫在他家就是他的,不会把猫让给小汤圆。“当时闹得挺严重,现在我们已经和好了,猫在我家住。猫咪从一开始就认我,谁也抢不走。”小汤圆说。
孟德恺表示,流浪动物属于法律上的“无主物”,谁将其带回家,代表着在法律上因为“先占”而取得所有权。当新主人要进行分配,能不能分、怎么分,原则同财产分割一致,“但若一方明确拒绝饲养流浪动物,另一方执意要抱回家自己养,该宠物也有可能被认定为例外情形下的个人财产。”
李彦指出,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宠物是捡来的,该宠物也存在走失的可能,若有真正的主人,此时该宠物便不属于法院分割共有物的范围。“当宠物所有权不明晰,建议双方仅就照料事宜自行协商,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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