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猫狗惹人爱,当心投喂惹上债

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极大丰富,饲养宠物成为了当下流行的话题。然而,由于饲养动物的普遍化,部分人责任意识淡薄,随意遗弃动物,使得流浪动物日益增多,流浪动物伤人侵权案件屡见不鲜。

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极大丰富,饲养宠物成为了当下流行的话题。然而,由于饲养动物的普遍化,部分人责任意识淡薄,随意遗弃动物,使得流浪动物日益增多,流浪动物伤人侵权案件屡见不鲜。

最近就有几起流浪动物伤人却让投喂人承担责任的案件,引起了社会的热议,为何投喂流浪动物会惹债上身,让我们走进本期公职律师说法。

流浪猫狗惹人爱,当心投喂惹上债

小芯是个富有爱心的女孩子,大学毕业后独自来到大城市打拼的她周围没什么朋友,就喜欢和毛绒绒的宠物作伴。她自己不但养有宠物,还会经常投喂租住小区附近的流浪猫。她给经常投喂的一只流浪狸花猫起名叫小狸,每天上下班都要给小狸带些好吃的,不知不觉过去了几个月。

这天,小芯放假回了老家,却接到了一通陌生电话。原来,在她不在的这几天,小狸因为没有食物,性情暴躁,抓伤了路过的小乔,小乔立马去医院进行了包扎并接种了狂犬疫苗,导致当天旷工耽误了工作进度。事后通过查看监控和邻居反馈,确定了小芯经常投喂该流浪猫小狸。小乔便将小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共计5000元。

流浪猫狗惹人爱,当心投喂惹上债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乔被抓伤的地点,是小芯所在小区的公共通行道路。流浪动物的天性决定了其会向有利于自身生存的地方聚集,小芯长期投喂流浪猫,并给流浪猫起外号,尤其是在其小区的公共通道附近的固定投喂行为,在其生活社区的公共环境中形成了一个流浪猫获取食物的固定地点,导致流浪猫聚集,而流浪动物的不可控性及自然天性,在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必定会给社区的公共环境带来危险。小芯的投喂行为既不同于对流浪猫的规范救助行为,自己又未采取任何措施控制相关危险的发生,故其行为是对于公众共同利益的不合理干涉及影响,此种危险影响与小乔受伤之间存在因果联系,故小芯应承担相应责任。

判决小芯承担小乔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3700元,至于小乔主张的精神损失费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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